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人资管理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 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是没有工资的。但是,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 , 处于弱势地位,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国家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法定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 应该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过, 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 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 也就是说, 正常情况下, 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 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 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而不能认为另外100% 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 因此只支付 100% 的加班工资。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