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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最低工资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1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3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规定》正式实施。在这一大背景下,《最低工资规定》与此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有哪些不同?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及组成是什么?面对新规定,企业hr了解多少呢?hr在运用最低工资标准时有哪些应特别注意的事项?hr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在核算经济补偿金时的如何应用?hr,有应对策略了吗?
新规与以往内容的主要区别
1993年11月24日,原劳动部颁布并实施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尽管该《规定》仅适用于企业和在企业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但最低工资标准的亮相,还是让更多的劳动者特别是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劳动者对自己劳动的价值心中有数,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报酬标准时有了起码的参照。事实上,在随后的10来年里,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适用的范围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企业,如一些地方专门确定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或强调特殊劳动关系适用于最低工资规定等。实践表明,为最低工资标准立规矩,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和社会行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对1993年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而言,两个规定的名称尽管只是“企业”一词之差,但两者的对象范围大不一样。前者主要针对企业及其中获取报酬的劳动者;而后者的适用范围则不仅仅是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应了当前经济成分多元化的趋势。
旧规定在确定最低工资率时,强调参考的因素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的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新规定则提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还必须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作为参考因素,显然,这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到位,也更合理。
此外,新规定在关于最低工资的支付形式、调整时间以及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上都更完善。如为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特别是灵活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的新形势,新规定除继续延用月最低工资标准以外,还强调最低工资标准可采用小时工资标准的形式,并明确了计算方法;新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这相对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应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的要求,显然更规范;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新规定大大强化了违反规定行为的赔偿力度,对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旧规定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差欠工资0.2_1倍的赔偿金,新规定则提出,赔偿金最低为所欠工资1倍,最高可达5倍。
上述这些变化,不仅体现出《最低工资规定》更强调可操作性,而且张扬了人文关怀精神。随着我国劳动力的市场化,竞争力较弱的劳动者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不仅难以找到工作,而且在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合理报酬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建构规范有力的劳动市场规则,确保劳动者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不仅是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张扬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最低工资规定》恰恰承载了这一意义上的双重使命。
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及组成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hr在运用新规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新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实施,对用人单位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在运用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其中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完成了正常工作任务应得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是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不能隐瞒;三是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四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外,还要支付劳动者按所欠工资1至5倍计算的赔偿金。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按现行操作程序,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只需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报纸上发布即可。但由于考虑到众多劳动者并无看报习惯,因此,新规定中要求每家“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违者将由“劳动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最低工资标准在核算经济补偿金时的应用
新规定中,最低工资的测算中增加了s项,即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项,将该项加入工资的测算。规定则给出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公式:首先将月最低工资换算成小时工资后,然后增加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式可以看出,小时最低工资并不简单地等于月最低工资除以月工作小时数,而是比这个数额要高。
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实行非全日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应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因此它比按月工资标准折算小时工资标准要高。政府在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除考虑原规定的赡养人口最低生活费用、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就业率、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外、增加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因素。
最低工资规定,你执行了吗
在现实中,劳动者最低报酬的权益保障不尽如人意。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部分企业支付工资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特别是私营企业比较严重;部分企业混淆和模糊最低工资范围,将用人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应支付加班工资、住房公积金、特殊岗位津补贴等计算在劳动者工资范围之内,使劳动者实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用人单位对试用、熟练、见习期、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和节育手术期间的职工不支付工资,即使支付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企业随意增加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对提供了正常劳动所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加班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都计算在最低工资之内。
劳动专家为劳动者释疑
由于《最低工资规定》条款较为原则,仍有许多细节问题使部分劳动者感到困惑。我们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叶向峰博士为读者答疑。
“管吃住”能否折抵部分工资?许多餐饮业员工的月薪是300元,但都包吃住。有的劳动者认为,老板违反了最低工资规定,少付给他们110元的工资。但老板说,如果员工自己租房住,自己买饭吃,花销远大于110元。对此,叶向峰博士解释说:包员工吃住,应算是给劳动者提供的基本生产条件,而不应算作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方在包员工吃住外,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计件工资问题。有劳动者反映,用人方采用计件方式发放工资,他们拼命地干,挣到的钱也很少。叶向峰说,计件工资也是国家允许的一种工资发放形式。计件定额的制订,有很强的技术性,很复杂。依目前劳动部门的能力,尚难以有效规范和管理。但应有一个原则,定额标准应该是一个大多数劳动者能正常达到的定额。如果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大多数劳动者认真工作,连最低工资都拿不到,显然是不合理的。
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叶向峰说,劳动部门已经注意到,一些企业以最低工资规定为借口,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这是对最低工资规定的恶意曲解。依据规定,给职工发放最低工资,必须是那些经营较困难的单位。经营正常,尤其是盈利较好的,应该参照企业的盈利状况、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职工创造的价值等各种因素,制订职工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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