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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
2015年2月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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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必要的工资支付能力;
(二) 企业必须有代表职工利益一方的工会组织;
(三) 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
(四) 必须具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社会和企业两方面的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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