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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企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3月6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2013年底建立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95%以上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获悉,我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世界500强企业在宁投资的企业、未开展过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满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企业为重点,着力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力争到2013年底,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世界500强在宁投资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凡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且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不得参与县级以上先进单位的评选,其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全国、全区“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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