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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整建制或者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如何接续?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答:本省《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整建制或者职工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并到迁入地重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转迁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一并划转,并自转迁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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