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伤赔偿

天津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上调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记者,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天津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天35元。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如用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过低或用人单位无此项规定的,可参照天津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执行。依据《天津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07)15号文件规定,该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已从15元调整为50元。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应按每天35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