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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两委员发言受关注:让养老保险更保险更公平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尽管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但在日前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上,来自辽宁、广东一南一北的两位常委同时就这一问题发言,依旧引起了包括在座的相关部委领导同志在内很多人的关注。
    民革广东省副主委、江门市副市长李崴常委介绍,目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都不能跨省流动转移关系,即便是有些省内可以转移,仍然只能转出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统筹资金不能够转移。“这就造成了很多流动劳动力不愿参加保险的情况,他们担心将来花钱买了保险却带不走,宁肯让老板多给发些工资。”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成为了企业的法律责任。现在很多企业感受到了投入这笔资金的压力。地区间财力的差异,使得各地的缴纳标准不一。李崴用江门市的实例向记者说明目前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在江门有很多企业都跑到了附近的中山等市,因为那里企业所需要负担的缴纳比例较低,企业的成本也相对较低。看似简单的一个养老保险问题,其实牵涉到很多关系经济发展的问题,比如劳动力、吸引投资、产业发展等等。”
    他认为,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所以不能做实,是由于之前很多的老退休职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但是现在仍然要保证他们的养老,只能拿现在职工缴纳的保险金发放给他们。这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很大的亏空,这个亏空需要地方财政去兜底。“仅仅在江门这个400多万人口的地级市,亏空每年就有13个亿,可以想象整个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压力有多大。”李崴告诉记者。
    为此,李崴建议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以全国统筹的“大数法则”冲抵这部分压力;另外,建议设立社保机构的调节金机制,通过补偿的方式避免输出劳动力较多的地区资金收支失衡。
    地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辽宁省是承担养老保险压力较重的地区。据来自大连的武献华常委介绍,近年来,辽宁省养老保险的缺口越来越大,已从2005年的37.2亿元扩大到2007年的73.9亿元。他举例指出,如果说全国是3个人养1个退休职工,而在辽宁就是2个人养1个,压力十分巨大。
    武献华认为,实现全国统筹可以有效地减轻本地区的历史经济负担,也有利于地区间的社会公平。他建议全国统筹以省为单位,在不降低高水平省份水平的前提下,逐渐提高低水平,缩小地区差距。作为过渡性措施,可以先建立中央统筹调节基金,各省按一定比例上缴资金,中央财政每年按比例投入。另外也可以先在全国范围统一企业、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的支付项目、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率先从程序上实现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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