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保护

作坊雇童工政府岂能袖手旁观?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广西贺州“黑作坊”爆炸内幕被逐渐揭开:留守儿童受哄骗,凌晨三点起床做工,童工1小时挣1块钱。“这次爆炸事故中死伤的‘童工’全部是我们村的‘留守儿童’,要是他们能够得到父母和家庭全心全意的照看和管教,就不会出这么大的事了!”11月1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杨会村党支部书记杨佑记叹息不止。
  据11月16日新华社
  灿烂的童年,本该享受父母与家的温暖,然而这13名童工却遭此罹难,这是一个让人沉重的事件。事发村的党支部书记杨佑记看来,没有得到父母与家庭的管教是这些儿童出事的原因。这种看法不免有点表面化。对出事的村民来说,照顾年幼的孩子与维持生计很多时候成了一对矛盾,而单凭村民个人是无法破解这个矛盾的,很显然,留守儿童的成长安全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为人父母,谁不愿意将自己年幼的孩子带在身边?将年幼的孩子留在老家实在是许多打工者无奈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不在身边时这些儿童就没人管,更不意味着政府对“留守儿童”可以袖手旁观。
  具体到这起事件,两名犯罪嫌疑人雇用本村小学生在“黑作坊”无证非法生产爆竹,村里、镇上及当地的劳动部门难道不知道?为什么不对这种非法用工行为加以制止?学校为什么也没有出来管管孩子、给孩子一些正确的引导和温暖?我们还可追问一下:如果当地的安监、公安部门能及时查处这个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作坊”,爆炸的悲剧还能发生?
  对13名死伤的童工而言,说什么都晚了,谴责与愤怒已经没有意义。当前,最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广西社科院副研究员周志华表示,有条件的集体经济可以考虑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孩子的家长和亲属在提高家庭经济收入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监护好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再让农村“留守儿童”成为“不管儿童”了。
  实际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成长也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该怎样承担起保护“留守儿童”的责任才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务实之举,因为面对被烧得面孔扭曲的小学生,如何关照全国农村的5800万“留守儿童”已是一个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帮助、关照“留守儿童”的办法很多,比如,民政部门可以拿出一些专项扶持资金,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带有公益性的“留守儿童”帮扶机构;教育部门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引导,公安部门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格外保护,团委、妇联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等部门都可以加入到关心“留守儿童”的爱心行动中。政府有关部门还可以发动社会上的爱心力量来关照“留守儿童”,对有志“留守儿童”关爱行动的一切企业给予政策性的扶持。
  要使这些帮扶举措早日变为现实,关键还在政府部门。因为,关爱“留守儿童”不仅是一项爱心行动,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