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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工“三无”小作坊里受了伤 获赔15.08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6月4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云南女工“三无”小作坊里受了伤

工伤获赔15.08万元

   通讯员朱来华 冯伟祥报道 “项所长,如果没有你们的热心帮助和费心调解,我因工伤遇到的赔偿尴尬不可能解决,也许一分钱也拿不到。”日前,当云南籍女工陶燕芳一次性获得15.08万元工伤赔偿金时,激动地向临海市司法局永丰司法所所长项俊表达了内心的感谢。

  2015年12月中旬,26岁女工陶燕芳经人介绍,来到了台州市椒江区徐老板经营的处理废旧钢铁的小企业打工,该企业位于临海市永丰镇较偏僻的一出租厂房内。双方除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外,无任何用工手续,也未缴纳工伤保险等。不料,2016年1月8日上午9时许,陶燕芳在上班作业时其左手除拇指外另外4指不慎被机器碾轧受伤。因本地的医院给手指做抢救性治疗的技术不够成熟,故被转医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5天。为此,徐老板为其支付了医疗费、工资及生活费10.8万元。

  双方为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于今年6月找到该镇工业办公室诉求解决。镇政府工作人员为化解此纠纷进行调查时,发现徐老板所经营的这家小工厂是一家开业不久且无厂名、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三无”作坊式企业,就当机立断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封。同时还了解到徐老板负债上百万元开办了这家作坊式的小厂,且运作时间不长就发生了这起安全生产事故。永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8月12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并指定由临海市司法局永丰司法所所长项俊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

  经过项俊和其他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除徐老板已支付给陶燕芳医疗费、生活费10.8万元外,再一次性赔偿给陶燕芳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1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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