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使仲裁办案更加高效、便民,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行案件回访活动。
案件回访即案件结案后,由主办仲裁员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回访采取直接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回访的内容包括立案情况、办案态度、办案程序、廉洁自律、履行情况、法院判决等。通过案件回访,一方面,仲裁员主动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对调解书或裁决书未履行的,督促被申请人按时、及时履行;另一方面,注重对裁决后上诉案件的全程跟踪,积极联系当事人,及时掌握判决内容,并对当事人的疑问作出详细解答。此外,还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仲裁办案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方法,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
截至2013年10月,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对2013年的92起案件进行了回访,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满意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访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与当事人沟通,进一步畅通了仲裁维权渠道,提升了仲裁服务质量,当事人的守法履约意识得到增强,案件的执行率得到提升,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