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人社局通过建立六大调解机制,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自2011年以来,该市各类调解组织处理案件10799件,占案发总数的56%;各级仲裁机构受理案件8580件,调解结案率达88%。
一是调解优先机制,下发了 《镇江市劳动人事仲裁案前调解规范》,明确了调解程序及各环节的要求,将调解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二是协同调解机制,建立仲裁机构与基层平台上下互动、与社会调解组织协作联动、与法院系统交流对接的工作机制;三是指导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调解经验交流等活动,指导调解工作,提升调解能力;四是示范引领机制,开展调解示范点评选活动,以典型引路,推动企业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汇总、把握态势;六是考核管理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人社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定期通报,确保调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