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小组同意,吉林省敦化市被列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敦化市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于2010年10月1日,全面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坚持从敦化市农村实际出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为敦化市符合条件的12250人办理了参保手续。(吉林敦化市新农保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