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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后将来退休或失业时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是否有保证?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1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后,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绝对有保证。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两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也是法律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强制性、福利性和社会性,是由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事业,所需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照单位和个人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由社会保险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支付。基金管理实行的是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当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收不抵支时,由政府予以支持。我市的社会保险事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基金的积累已有一定规模,十几年来保证了支付需要,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7亿元。特别是实行“两个确保”后,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支付始终做到了按时足额,失业保险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就达1亿多元。去年,我市又全部实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即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这样既符合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目标要求,又有效地避免了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发放过程中的拖欠问题,因此,职工现在参加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将来退休或失业时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是绝对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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