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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逐步纳入社会保险预算管理。在国家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以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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