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人资管理
常见咨询
业界动态
工伤鉴定
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
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纠纷
目前劳动争议受案的处理途径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处理途径:
依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通过下列途径请求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促使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从而解
决纠纷的活动。
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目前是一裁二审制。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超过劳动仲裁时效
2.关于工资欠条起诉的问题
3.厦门市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已失效]
4.《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效力急待重新规范
5.盐城仲裁委员会公开“亲和仲裁服务承诺”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