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社会保险

因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当认定工伤

发布时间:2015年5月5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因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当认定工伤
  案例介绍:职工王某,系某食品厂采购员。在执行采购任务的途中,忽遇强台风袭击,王某被一块大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造成骨折。王某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评析:
  王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王某为本厂去采购物资,其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