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人资管理
常见咨询
业界动态
工伤鉴定
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
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伤鉴定
工伤复查鉴定多久才能申请?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单位有一位本市户籍的生产工人,常年在粉尘环境下作业,去年被职业病医院诊断为尘肺职业病,并被鉴定为工伤5级。今年入夏以来他突感肺部痛楚,家属提出希望重新做一次鉴定,如果提出工伤复查鉴定多久才能申请?
劳动律师答: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
2.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3.什么是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
5.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