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养老保险

离退休(职)人员待遇中止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所需资料]

1.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办理程序]

离退休(职)人员被判刑后,省社会保险局依据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办理从服刑当月起中止其基本养老金支付手续。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