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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也能索赔

发布时间:2013年7月29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案例
  印先生是化建产业集团的下岗职工,自1999年被买断工龄后,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一直未办理合同保险等用工手续。去年底,该公司突然将他辞退,也没有任何补偿。印先生认为这么多年该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支付加班费,而且解除劳动关系也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可这些要求遭到公司拒绝。今年初,印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庭。经审查,仲裁部门裁决该公司限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
  
  专家点评
  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对该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去年底不再发生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也就实际解除,因此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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