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社会保险
人资管理
常见咨询
业界动态
工伤鉴定
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
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发布时间:
2013年1月28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是一了百了,既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然而,为了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诸多劳动法律、规章及相关解释,又提出了许多特殊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些权益既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有依据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权利”,我们统称为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2.劳动合同全过程维权指南
3.正版餐饮业简易劳动合同
4.合同中高额违约金有效吗? 怎样看待违约金效力问题
5.条件变化和合同变更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