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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如何建立基金支付风险预警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4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5条规定,建立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准备金和基金支付风险预警制度。 建立基金支付风险预警制度,一般应以支付两个月养老金的基金积累水平作为预警线。当基金积累水平低于预警线时,要及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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