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业界动态

工伤保险实现待遇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4日  来源: 东莞劳动律师     http://www.dgldls.cn/

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送审稿)》。根据此前公布的《北京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送审稿)》征求意见稿,本市将把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制度从而实现全覆盖。同时,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认定办法、待遇和标准都将实现统一。
  过去,不管是职工还是家属要求认定工伤时,行政部门都必须要到所在单位调查,经常会遇到单位不配合或拖延的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或者其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截至10月,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29.6万户,参保人员为855.5万人,工伤保险的人均缴费基数为4056元,基金累计收入12.6亿元,支出11.4亿元。(记者代丽丽)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209186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